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公开征求《钦州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表

栏目:新闻中心    来源:fun88官网下载    发布时间:2025-05-30

  备案事项“生产柑橘、荔枝等果树种苗备案”的设定和实施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果树种苗管理办法》已于日起废止。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

  2.经比对,2023年《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试行)》以及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已认领的部分行政备案事项未纳入《广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5版)》,而实际工作中这些行政备案事项又存在办理需求。实施部门该以哪个标准执行,为确保行政备案事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建议加强完善行政备案事项清单。

  不予采纳。根据桂政数办发〔2025〕3号,本次公布的事项清单以事后备案为主,清单外有法律和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确需进行实质性审查、开展事前备案的,从其规定。

  主项名称:印刷业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或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备案。实施机构建议修改为市行政审批局。

  号文件精神,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项目编号D27005)的行政许可权已划转市行政审批局,结合《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和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印刷业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或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备案应报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目前,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的审批部门为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建议备案实施机构为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后将信息同步推送市出版行政部门。采纳。

  主项名称: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备案。实施机构建议修改为县级行政审批部门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

  修改理由: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已经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在批准的营业范围内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应自开展网络发行业务后

  15日内到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任部门备案。目前,灵山县的出版物发行业务审批部门为灵山县行政审批局。

  主项名称: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终止经营活动的备案。实施机构建议修改为县级行政审批部门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

  修改理由: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任部门备案。目前,灵山县的出版物发行业务审批部门为灵山县行政审批局。

  主项名称: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终止发行、放映经营活动备案。实施机构建议修改为县级行政审批部门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

  修改理由: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电影发行、放映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批的电影行政部门备案。目前,灵山县的电影放映单位业务审批部门为灵山县行政审批局。

  理由: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事项已下放至县(区),因此该事项的实施机构建议删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1: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价格和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理由:权责清单上暂不执行该事项,建议删除。

  号已明确各地各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等涉及行政备案事项的,应与行政备案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已电线

  7月1日起,我局原渔业管理职责已划入市海洋局,因此水生动物备案工作的市级主管部门应调整为市海洋局。

  子项名称 “商业特许经营跨省经营备案”修改为“商业特许经营跨省经营备案的初审”。

  理由: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备案工作下放的通知》(桂商贸发〔

  42号),对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备案的下放事项为:“完全下放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备案(自治区内经营);下放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备案(跨省经营)材料的初审。”。

  .医师离开执业岗位备案”继续保留在市行政审批局食药卫健审批综合窗口办理。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务办发〔2023〕6号),推动行政备案“应进必进”,各级各部门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将本部门行政备案事项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行使各行政备案。

  年成立行政审批局时候,已将我委负责审批事项和人员、编制一起划转到市正在审批局。2.医师取消多机构备案、医师离开执业岗位备案属于医师执业注册事项中的子项,需要在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操作办理。2017年成立行政审批局时候,已将医师执业注册划转到市正在审批局办理。我委没有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和账号。采纳。

  19号)精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属于委托下发事项,2015年我委印发《关于印发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扩权强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卫计委发〔

  第三章第十三条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问题导致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

  号,本次公布的事项清单以事后备案为主,清单外有法律和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确需进行实质性审查、开展事前备案的,从其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备案事项为事前备案,不属于本次公布范围。

  1.建议增加政府投资建设的绿化工程完工验收备案。理由:《钦州市中心城区绿化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绿化工程养护期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筑设计企业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验收材料报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道路挖掘后的修复工作一般由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拥有相对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负责。

  建议将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备案、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建立气象探测站(点)备案项目纳入《钦州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5年版)》不予采纳。根据桂政数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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