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关于有关省级开发区晋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赞同,现函复如下:
一、国务院赞同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江西贵溪经济开发区、重庆涪陵工业园区、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等4个省级开发区晋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别离定名为广州花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贵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涪陵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上述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准规划面积及四至规模见附件。详细以界址点坐标操控,界址点坐标由商务部、天然资源部担任发布。
三、有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辅导,深化遵从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遵从新开展理念,紧紧围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不断激起立异生机和内生动力,热心参加构建新开展格式,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深层次变革、高水平质量的开展,着力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系机制、参加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量体裁衣开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演示引领效果,为厚实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造作出更大奉献。
四、上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要严厉遵从疆土空间规划,按规则程序实施详细用地报批手续。坚持以工业用地为主,严厉执行工业项目建造用地操控目标和投标拍卖挂牌出让准则,禁止商业房地产开发,在节省集约使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建造。
五、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辅导和服务,强化查核点评,实施动态办理,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开展。
附件:广州花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准规划面积及四至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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